根据人社厅专技处例会批复,结合年度职称评聘工作安排,我校于6月30日举行评审例会。现对拟通过人员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,从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6日。
公示期间,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,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反映,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,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。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,认真进行调查核实,并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。凡匿名、冒名、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,对诬告陷害、干扰职称评审工作的人员将严肃查处。
接待机构:长春光华学院职称工作办公室(行政楼1003)
联系电话: 0431-8555899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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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春光华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2023年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.xls